大马 ,我第二个家计划原为“银发计划”,提供给 55 岁的海外退休人士申请,随后因反应欠佳,政府于 2001 年将该计划易名为 “大马,我第二个家”。
在 “大马,我第二个家”计划下,符合标准的海外人士均可提出申请,并且没有一定的年龄限制。成功参与该计划的海外人士可持有多次进出大马的签证。
旅居签证初步期限为 5 年,随后可以更新。
该计划的部份申请条例如下:
1. 申请者必须在大马任何一家金融机构里拥有最少 15 万零吉的定期存款。
2. 单身申请者的每月收入最少须达 7000 零吉,如果是夫妇的话,总收入则须达 1 万零吉。
3. 50 岁以上的申请者只需要拥有定期存款证明或每月收入证明便可。
4. 申请者在本地需要拥有担保人。不过,如果申请者的财务背景及地位已经符合要求的话,则不需要拥有担保人。
5. 申请者必须拥有受承认医院的医药检查报告,并在大马购买医药保健保险。
6. 成功申请者不可以在大马被雇用,除非是进行转业服务以及获得大马政府的批准。
“大马,我第二个家”计划是由大马旅游局负责推广,宣传对象是居高收入水平的海外旅客,目的是希望通过他们在大马的长期消费,从而辅助振兴国家经济。
申请者、其配偶及同行的小孩必须呈上两张护照型的相片及其他相关文件。在一般程序下,合格的申请者在呈上申请书后的 30 天内,其申请书将会获得处理及批准。
曾经在“大马:我第二个家”计划下担任担保人的阮子培指出,在此计划下,年纪越大的申请者获得批准的机会越高。同时,有些产业发展商成立担保人公司,为有意申请的人士作担保人。他指出,在此计划下,定期存款的现金不可随便被动用,但却可作为购买产业之用途。
在政府于 2003 年 5 月所宣布的经济刺激配套下,海外人士获准购买 15 万零吉以上的产业,所以,这有助于吸引更多海外人士参与此计划。此外,参与此计划的人士不允许在本地被雇用,不过却可在本地开公司,但须获得移民局的批准。他表示,作为担保人,他需先了解有意申请者的背景及资格。拥有担保人的申请者不需要出席面试,惟担保人须到移民厅登记。
参与“大马:我第二个家”计划的好处:这项计划对高消费国家的退休人士有很大的吸引力。以北京为例,大马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费与北京相当,所以,退休人士获得的退休金足以让他们在大马享受良好的退休生活。另外,将孩子送往大马升学的海外人士 ( 父母 ) 可在大马置业。这些持有旅居签证的人士可以随时到大马与孩子共聚天伦,费用不但合理,而且也负担得来。处于国家政治状况不稳定的人士,可以在其国家发生动乱时,即刻前来大马,无须等待申请签证。
网站是
http://www.malaysia-my-second-home.com/indexbig.html
http://www.imi.gov.my/ENG/im_MalaysiaMy2Home.asp
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故鄉計劃并不包括工作签证,所以需要另行办理工作签证才可以用这个签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