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出国无忧首页 > 马来西亚 > 移民 > 政策法规 |
|
马来西亚对非法移民的惩罚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对非法移民的惩罚 一、非法入境 马移民法第六条3款规定,不能提供有效的护照和旅行证件,或者护照上没有有效的入境证明都属非法入境。其惩罚为: 不超过1万马币的罚款,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罪并罚; 或者,马移民局检察官认为非法入境者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则仅罚款3000马币。 二、逾期非法滞留 马移民法第十五条4款规定,超出签证给予的期限或工作准证被取消,而仍然在马逗留的都属非法滞留。其惩罚为: 不超过1万马币的罚款,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罪并罚; 或者,马移民局检察官认为逾期非法滞留者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则仅罚款3000马币。 三、在护照或旅行证件上伪造签证或伪造工作准证 马移民法第十五条4款规定,针对以上行为,其惩罚为:不超过1万马币的罚款,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罪并罚。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