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出国无忧首页 > 新加坡 > 移民 > 政策法规 |
|
新加坡绿卡和公民身份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1. 要保持新加坡永久居民身份,所有新加坡永久居民都必须在其到新加坡以外的国家和地区之前首先获得“重新入境许可证”,并且在许可证有效期之前返回新加坡。“重新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最多为10年多次往返签证。如果一位新加坡永久居民在国外没有有效“重新入境许可证”将失去永久居民的身份。 2. 根据新加坡宪法,通过出生、家庭血缘关系或移民规化可以申请获得新加坡公民身份。新加坡永久居民在新加坡生活2-6年(等待期)后可以申请加入新加坡国籍。申请办理过程通常为3-6个月的时间。可以申请加入新加坡国籍的人如下:
所有申请新加坡公民的申请人必须无犯罪记录,在经济上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和他们的家人并打算长久住在新加坡。
新加坡不承认双重国籍,即在你申请加入新加坡国籍时,你必须宣布放弃自己原来的国籍。 【字体:大 中
小】 【背景色
|
搜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