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须知
1、凡符合以下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必须是持中国护照且未申请移民者。
2、必须在西班牙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业或结业,或合作研究期限在一年以上者。
3、必须是学成后立即回国工作者。
4、在使馆教育组进行过注册并填写过《留学人员登记表》。
(二)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2、护照复印件及简历;
3、所在留学单位(或导师)证明;
4、学习证件及毕业证书复印件;
5、回国机票复印件
6、预付邮资的回邮信封.
7、收费2.5欧元
(三)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应在回国之前一个月,将有关材料寄达我组。邮寄地址如下:
中国驻西班牙使馆教育组
Asuntos Educativos,Embajada de la República Popular China
Calle Matias Turrion 28,1 B, 28043 Madrid
(四)《转第三国证明》。为转第三国人员出具的证明,收费标准2.5欧元。